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立法沿革

26 Nov, 2016

民法第142條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中華民國18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第142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民國18年4月20日制定條文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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