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立法沿革

23 Mar, 2012

民法第158條規定:

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

 

中華民國19年05月05日制定施行

第158條:

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

 

 

說明:

 

=民國18年11月5日制定條文

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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