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立法沿革
23 Mar, 2012
民法第194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中華民國19年05月05日制定施行 |
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說明:
=民國18年11月5日制定條文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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