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立法沿革

23 Mar, 2012

民法第194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中華民國19年05月05日制定施行

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說明:

 

=民國18年11月5日制定條文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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