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立法沿革
23 Mar, 2012
民法第198條規定:
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雖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中華民國19年05月05日制定施行 |
第198條: 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雖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
說明:
=民國18年11月5日制定條文
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雖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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