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五百十五條之一規定註釋-出版權之授與及消滅

17 Oct, 2013

民法第515-1條規定:

出版權於出版權授與人依出版契約將著作交付於出版人時,授與出版人。

依前項規定授與出版人之出版權,於出版契約終了時消滅。

 

說明:

出版契約,須有出版權之授與,出版人始能承擔著作之重製發行。而出版權,於出版權授與人依出版契約將著作交付於出版人時,授與出版人,為期明確並避免疑義,爰參考德國出版法第九條第一項,於本條第一項增訂出版人出版權之授與時期。又仿前開外國立法例,於第二項規定出版人依第一項規定取得之出版權,於契約終了時消滅。

 


瀏覽次數:127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