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三十六條律令格式-宣告法人解散

07 Feb, 2009

民法第36條規定:

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解散。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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