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七十條律令格式-孳息之歸屬

13 Mar, 2009

民法第70條規定:

有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其權利存續期間內,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

有收取法定孳息權利之人,按其權利存續期間內之日數,取得其孳息。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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