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七十二條律令格式-違背公序良俗之效力
17 Mar, 2009
民法第72條規定: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說明: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與民法第71條同為契約自由原則下控制契約內容適法妥當之機制,屬法律行為內容自由的限制
按民法第72條所謂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乃指法律行為本身違反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道德觀念而言(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2603號判例參照),與民法第71條同為契約自由原則下控制契約內容適法妥當之機制,屬法律行為內容自由的限制。
(法務部103年09月03日法授廉利字第103050307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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