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百條律令格式-附條件利益之保護

21 May, 2009

民法第100條規定:

附條件之法律行為當事人,於條件成否未定前,若有損害相對人因條件成就所應得利益之行為者,負賠償損害之責任。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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