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百六十四之一條律令格式-懸賞廣告權利之歸屬

27 Jul, 2010

民法第164-1條規定:

因完成前條之行為而可取得一定之權利者,其權利屬於行為人。但廣告另有聲明者,不在此限。

 

說明:

 

瀏覽次數:2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