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律令格式-債務人支付能力之擔保責任

12 Apr, 2013

民法第352條規定:

債權之出賣人,對於債務人之支付能力,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負擔保責任。出賣人就債務人之支付能力,負擔保責任者,推定其擔保債權移轉時債務人之支付能力。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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