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三百七十六條律令格式-出賣人違反關於送交方法特別指示之損害賠償

06 May, 2013

民法第376條規定:

買受人關於標的物之送交方法,有特別指示,而出賣人無緊急之原因,違其指示者,對於買受人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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