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四百十一條律令格式-瑕疵擔保責任

10 Jun, 2013

民法第411條規定:

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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