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四百八十三條之一律令格式-勞工生命身體健康安全維護之雇主義務

30 Aug, 2013

民法第483-1條規定:

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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