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五百八十六條律令格式-委託物之拍賣提存權

26 Dec, 2013

民法第586條規定:

委託行紀人出賣之物,不能賣出,或委託人撤回其出賣之委託者,如委託人不於相當期間,取回或處分其物時,行紀人得依前條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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