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六百十八條之一律令格式-倉單遺失或被盜之救濟程序

29 Jan, 2014

民法第618-1條規定:

倉單遺失、被盜或滅失者,倉單持有人得於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向倉庫營業人提供相當之擔保,請求補發新倉單。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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