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條律令格式-旅客運送人對於未交託行李之責任

09 Mar, 2014

民法第658條規定:

運送人對於旅客所未交託之行李,如因自己或其受僱人之過失,致有喪失或毀損者,仍負責任。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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