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七百零七條律令格式-損益之計算及其分配

27 Apr, 2014

民法第707條規定:

 

出名營業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計算營業之損益,其應歸隱名合夥人之利益,應即支付之。

應歸隱名合夥人之利益而未支取者,除另有約定外,不得認為出資之增加。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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