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七百五十六條之四律令格式-保證人之終止權

05 Jul, 2014

民法第756-4條規定:

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前項終止契約,應於三個月前通知僱用人。但當事人約定較短之期間者,從其約定。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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