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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七百八十條律令格式-他人過水工作物使用權
22 Jan, 2015
民法第780條規定:
土地所有人因使其土地之水通過,得使用鄰地所有人所設置之工作物。但應按其受益之程度,負擔該工作物設置及保存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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