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八百零六條律令格式-拾得物之拍賣

23 Feb, 2015

民法第806條規定:

拾得物易於腐壞或其保管需費過鉅者,招領人、警察或自治機關得為拍賣或逕以市價變賣之,保管其價金。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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