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八百四十一條之三律令格式-區分地上權期間之民法第三人權益

12 Apr, 2015

民法第841-3條規定:

法院依第八百四十條第四項定區分地上權之期間,足以影響第三人之權利者,應併斟酌該第三人之利益。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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