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八百五十七條律令格式-地役權之不可分性(供役地分割之效力)

03 May, 2015

民法第857條規定:

供役不動產經分割者,不動產役權就其各部分仍為存續。但不動產役權之行使,依其性質祇關於供役不動產之一部分者,僅對於該部分仍為存續。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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