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八百六十條律令格式-抵押權之意義

10 May, 2015

民法第860條規定:

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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