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千零三條之一律令格式-家庭生活費用之分擔方式

10 May, 2016

民法第1003-1條規定:

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

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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