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千零二十條之二律令格式-婚後剩餘財產分配撤銷權之除斥期間

22 May, 2016

民法第1020-2條規定:

前條撤銷權,自夫或妻之一方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一年而消滅。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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