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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之一條律令格式-贈與視為遺產
07 Apr, 2017
民法第1148之1條規定: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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