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律令格式-檢警專責指揮督導辦理

05 Mar, 200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

中央法務主管機關及內政主管機關應指定所屬機關專責指揮督導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警察機關辦理有關本條例犯罪偵查工作;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警察機關應指定經專業訓練之專責人員辦理本條例事件。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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