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施行法第十一條規定註釋-民法債編施行前發生之利息債務

21 Jul, 2014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11條規定:

民法債編施行前,發生之利息債務,於施行時尚未履行者,亦依民法債編之規定,定其數額。但施行時未付之利息總額已超過原本者,仍不得過一本一利。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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