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施行法第十九條規定註釋-民法第三百零八條之公認證書

29 Jul, 2014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19條規定:

民法第三百零八條之公認證書,由債權人作成,聲請債務履行地之公證人、警察機關、商業團體或自治機關蓋印簽名。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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