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二十條規定註釋-民法第三百十八條

01 Aug, 2014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20條規定:

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規定,於民法債編施行前所負債務,亦適用之。

修正之民法第三百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所負債務,並適用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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