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八條之一律令格式-修正之民法第七百八十二條

16 Oct, 2015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1條規定:

修正之民法第七百八十二條規定,於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前水源地或井之所有人,對於他人因工事杜絕、減少或污染其水,而得請求損害賠償或並得請求回復原狀者,亦適用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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