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六十九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69條規定: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總統之咨請。
二、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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