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十一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71條規定:

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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