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八十一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規定: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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