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十七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117條規定:

省法規與國家法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省法規與國家法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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