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122條規定:

縣得召集縣民代表大會,依據省縣自治通則,制定縣自治法,但不得與憲法及省自治法牴觸。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縣得召集縣民代表大會,依據省縣自治通則,制定縣自治法。但不得與憲法及省自治法牴觸。


瀏覽次數:17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