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132條規定:

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


瀏覽次數:17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