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134條規定:

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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