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137條規定: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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