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立法沿革

24 Jun, 2000

中華民國憲法第144條規定:

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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