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七十六條律令格式-書狀或筆錄之送達及陳述

20 Mar, 2017

家事事件法第76條規定:

 

法院收受書狀或筆錄後,除得定期間命聲請人以書狀或於期日就特定事項

詳為陳述外,應速送達書狀或筆錄繕本於前條第三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人

,並限期命其陳述意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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