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二條律令格式-聲請變更原裁判或和解之內容
17 Apr, 2017
家事事件法第102條規定:
就第九十九條所定各項費用命為給付之確定裁判或成立之和解,如其內容
尚未實現,因情事變更,依原裁判或和解內容顯失公平者,法院得依聲請
人或相對人聲請變更原確定裁判或和解之內容。
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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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第九十九條所定各項費用命為給付之確定裁判或成立之和解,如其內容
尚未實現,因情事變更,依原裁判或和解內容顯失公平者,法院得依聲請
人或相對人聲請變更原確定裁判或和解之內容。
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使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