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一百零三條律令格式-合併請求裁判
18 Apr, 2017
家事事件法第103條規定:
第九十九條所定事件程序,關係人就請求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法
院應曉諭其得合併請求裁判。
關係人為前項合併請求時,除關係人合意適用家事非訟程序外,法院應裁
定改用家事訴訟程序,由原法官繼續審理。
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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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條所定事件程序,關係人就請求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法
院應曉諭其得合併請求裁判。
關係人為前項合併請求時,除關係人合意適用家事非訟程序外,法院應裁
定改用家事訴訟程序,由原法官繼續審理。
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