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律令格式-遺產清冊聲請書應載事項

18 May, 2017

家事事件法第129條規定:

債權人聲請命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時,其聲請書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聲請人。

二、被繼承人之姓名及最後住所。

三、繼承人之姓名及住、居所。

四、聲請命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之意旨。

繼承人依法院命令提出遺產清冊者,準用前條之規定。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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