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律令格式-財產管理人有數人之選定

06 Jun, 2017

家事事件法第144條規定:

財產管理人有數人者,關於失蹤人之財產管理方法,除法院選任數財產管

理人,而另有裁定者外,依協議定之;不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財產管理

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酌定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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