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四十七條律令格式-失蹤人財產之登記

10 Jun, 2017

家事事件法第147條規定:

 

失蹤人財產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者,財產管理人應向該管登記機關為管理人之登記。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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