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係指公司行號、企業或其他機關團體長期 (通常是以一年為期,到期後可延續服務) 聘用律師或法律事務所作其法律上代理人或顧問來處理公司企業或個人之法律問題或糾紛。即所謂「常年法律顧問」。公司經營需要法律顧問,目的在於避免企業不必之法律糾紛。

 

律師可以提供我什麼樣的協助?

商場上,我們雖然不會主動找別人麻煩,但可能被找麻煩的時候,一定要預先準備。法律顧問會替客戶把關一切法律事務,日後產生法律上糾紛的機會自然減少很多,而且就算有糾紛產生,客戶也會先站在有利的位置,因此不會吃虧。

 

一般找律師的時間如果每次遇到法律問題或有任何法律糾紛,都必須要再重新找律師,通常律師都不願意在電話裡幫忙詳細分析案情或提供詳盡的法律意見,企業必須親自拜訪,至法律事務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也需收費,經常會花費你許多時間與精力,如果你有固定的常年法律顧問的話,則你只需一通電話即可直接聯繫上顧問律師,而且顧問律師也會即時為你解答或提供正確之法律意見,可以為你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常年法律顧問懙企業長期合作,熟悉公司的情況與事務,處理企業法律疑難往往相當迅速且事半功倍,避免每次找不同的律師,重複不必之磨合階段。了解您的企業的律師,更能針對您企業經營的各項法律風險,提供量身打造之優質服務。

 

法律需求,有時候時間的因素相當重要,即時得到法律援助或服務,委任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不會因需要鑑別律師能力及付費條件而浪費時間,律師將即時受理並解決顧問客戶之法律業務或問題。尤其,相較於一般收費標準,常年法律顧問收費,因考量雙方長期合作的關係,將會有各種優惠之收費方式。

 

常年法律顧問內容,方式有:

一、提供電話及到所之法律諮詢。

二、依客戶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分析法律後果,規避法律風險。

三、為客戶撰寫及審查契約書,存證信函及律師函等法律文件或文書。

四、代理企業調解、協商糾紛,預防訴訟之產生

五、參與談判,與對方律師代表交涉。

六、解決公司勞資糾紛或股東、合夥人糾紛。

七、代理企業催收客戶或往來廠商之欠款,或受委託各種訴訟、仲裁程序。

 

企業經營顧問服務

公司一般都會有法律諮詢的需要,因為商業行為最重要的,是不能觸法,分析行為合法性,以及如何控制法律風險,均可向律師法律顧問尋求協助及意見從而,從就企業決策、經營權、股東紛爭提供法律服務,並參與董事會、股東會以協助公司解決問題。

 

律師可以協助企業仔細評估依賴核心資源來賺錢,選擇適當的權利保護方式,如契約內容作風險分配、商標專利申請,及營業秘密合理保護措施等,協助公司行號以法律方法來防範未然,出資應訂立的契約條款。

 

商業行為當然最重要的是不要觸法。讓公司的經營能夠依正軌進行,一位細心而瞭解法律的夥伴是不可或缺。

 

最後公司內部可能因合夥人、股東或董監事糾紛而產生衝突,往往導致公司經營權重大爭議,內部股東爭議,空轉虛耗。股東之爭執及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企業與房東發生租賃爭議,變更公司登記地址,支出了會計及搬遷費用。貨款暫時收不到?更如代理經銷、加盟規劃、智慧財產權保護、消費者爭議等均造成公司不少的麻煩。此時特定需要熟悉公司法上規定,以保障企業的核心利益。為了使企業發生法律紛爭,企業並能立即地處理以停損,避免衍生成更大的麻煩,給予對方嚴正的警告,甚至禁止對方再繼續侵權,最後甚至向其索賠,即為相當重要。

 

合約及應收款管理

一家公司可能有其必須透過其他企業、個人發生交易方能營利生存,應收帳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及提供服務等業務,應向買方收取之款項,在企業亦需要銷售貨物或服務才生獲得利潤,這時發生應收帳款上爭議,即需要透過法律方式控制風險。

 

企業需要向上游購貨,這時發生貨物瑕疵或其他付款爭議,如何處理?又如合約條款訂定不完善,導致履約過程中容易發生爭議,卻反過來責怪合約沒有保障;對於已經簽訂的合約,也常常在履行過程中隨意變動執行內容,關於雙方權益的狀態,與簽約時所約定的條款不一致。

 

企業需要廠商提供貨品或服務,更需要現金周轉,對於企業外部資源,步步為營,才更有機會成長,接到大公司的訂單。想順利接起業務,有完善的合約提供給對方公司,或拿到對方公司的合約,透過律師協助,有審約及談判的能力,才能避免落入合約陷阱。

 

企業人事顧問

企業不免需要聘請勞工,而勞基法上對於工時、工資或勞動契約均有規定,有時不免發生違法爭議。我們也能提供您各方面的協助,以保障您的權益。

 

企業面對單週40小時、一例一休、變形工時、國定假日挪移及責任制等制度,如何合法規劃勞工工作時間與排班表,適用之彈性工時制度?又出勤紀錄推定勞工上下班時間,面對「出勤異常之員工如何建立管理機,以避出勤紀錄內容導致不必要之加班費給付義務?

 

又薪資內容涉及勞健保負擔成本與各項法定義務,如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職災補償之計算基礎等,如何規劃薪資結構,合法節省保費成本,可達激勵勞工目的本質,彌補約定工時之不足。

 

又員工達30人以上,依法工作規則須訂立,並送交主管機關核備,更因員工擴大而依其功能分設部門,必須針對不同職務工作訂立專屬勞動契約,從而調整各項規章制度內容,俾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運作適法。

 

最後不幸勞資爭議,如何進行調解程序、規劃最精準妥適之訴訟策略,爭取當事人法律上之最大權益。

 

一、配合企業工時及工資制度建構勞動契約

 

主要項目有:勞動契約暨管理辦法、工時排班制度、出勤異常管理制度、工資明細與薪資結構設計。

 

二、建立相應管理制度或內部規章

 

主要項目有:工作規則制定及核備、福利獎金制度、職位加給制度。

 

三、協助處理勞動調解、訴訟

 

主要項目有:勞動調解、訴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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