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Aug民法第九百二十條規定註釋-危險分擔-非常事變責任
民法第920條規定: 典權存續中,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一部滅失者,就其滅失之部分,典權與回贖權,均歸消滅。 前項情形,出典人就典物之餘...
-
16
Aug民法第九百二十條律令格式-危險分擔-非常事變責任
民法第920條規定: 典權存續中,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一部滅失者,就其滅失之部分,典權與回贖權,均歸消滅。 前項情形,出典人就典物之餘存部分,為回贖時,得...
-
15
Aug民法第九百十九條規定註釋-典權人之留買權
民法第919條規定: 出典人將典物出賣於他人時,典權人有以相同條件留買之權。 前項情形,出典人應以書面通知典權人。典權人於收受出賣通知後...
-
15
Aug民法第九百十九條律令格式-典權人之留買權
民法第919條規定: 出典人將典物出賣於他人時,典權人有以相同條件留買之權。 前項情形,出典人應以書面通知典權人。典權人於收受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以書面表示依...
-
14
Aug民法第九百十八條規定註釋-典物之讓與
民法第918條規定: 出典人設定典權後,得將典物讓與他人。但典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說明: ...
-
14
Aug民法第九百十八條律令格式-典物之讓與
民法第918條規定: 出典人設定典權後,得將典物讓與他人。但典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說明:
-
13
Aug民法第九百十七條之一規定註釋-典物之使用收益
民法第917-1條規定: 典權人應依典物之性質為使用收益,並應保持其得永續利用。 典權人違反前項規定,經出典人阻止而仍繼續為之者,出典人...
-
13
Aug民法第九百十七條之一律令格式-典物之使用收益
民法第917-1條規定: 典權人應依典物之性質為使用收益,並應保持其得永續利用。 典權人違反前項規定,經出典人阻止而仍繼續為之者,出典人得回贖其典物。典權經...
-
12
Aug民法第九百十七條規定註釋-典權之讓與
民法第917條規定: 典權人得將典權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典物為土地,典權人在其上有建築物者,其典權與建築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其他處...
-
12
Aug民法第九百十七條律令格式-典權之讓與
民法第917條規定: 典權人得將典權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典物為土地,典權人在其上有建築物者,其典權與建築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其他處分。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