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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一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1條規定: 監察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監察委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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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六章立法章句注疏
中華民國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註釋-立法院之地位 中華民國憲法第62條規定: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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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三章規定集註-國民大會
中華民國憲法第3章國民大會: 第25條 國民大會依本憲法之規定,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 第26條 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 一 每縣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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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四章規定集註-總統
中華民國憲法第4章總統: 第35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第36條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第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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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五章規定集註-行政
中華民國憲法第5章行政: 第53條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第54條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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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六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6條規定: 監察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監察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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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七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7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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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8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省縣自治通則。 二行政區劃。 三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教育制度。 五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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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九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09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省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縣執行之: 一 省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二 省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三 省市政。 四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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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十條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第110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 一 縣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二 縣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三 縣公營事業。 四 縣合作事業。 ...